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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違法必受檢控,底線不容衝破

2019-06-28 03:13:52大公報 作者:屠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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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日來,亂港派組織的示威活動不斷提出“五項訴求”,包括要求特區(qū)政府不檢控及釋放“6.12”示威者、追究警察責任等。前日深夜至昨日凌晨,一些亂港組織聯(lián)同“香港眾志”、“學生動源”等“港獨”團體,組織示威者再次包圍警察總部,噴漆、涂鴉、堵出口、掟雞蛋、封“天眼”、用鐳射光照射警員,用各種惡劣手段瘋狂辱罵、衝擊、挑釁警員。從27日清晨開始,部分示威者又全天包圍律政中心,繼續(xù)叫喊毫無法律依據(jù)的無理訴求。

  此情此景,不禁令人嘆息:“今夕何夕?”“法治香港”難道就是這般模樣?凡事有度,特首林鄭月娥和特區(qū)政府三位司長、主要官員已就修例中的不足向市民反覆道歉,并承諾無限期“暫緩”修例,但反對派、特別是亂港派絲毫沒有讓衝突降溫的意思,繼續(xù)亂港不止。凡事依法,“6.12”示威人群中,確有少數(shù)人使用暴力,違法必究,警察何罪之有?豈能因為示威人多勢眾聲音大,就對暴徒“放過一馬”?

  法治是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基石。違法必受檢控,底線不容衝破!任何時候,本港每一位市民都應堅守這一理念,切不可被政治化的炒作衝昏頭腦、被別有用心之人騎劫利用!

  辱警仇警言行涉嫌違法

  全港市民都從媒體中看到,發(fā)生在前天深夜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與“6.21”事件如出一轍。示威人群中的激進分子頭戴安全帽、面戴口罩,搬動鐵馬封堵警總大樓所有出入口,有人向警察總部標牌噴漆,有人爬高用膠帶貼封攝像頭,有人揮舞港英時期的旗幟,有用黃色雨傘衝刺防爆警察盾牌,威逼警察撤至大樓內,示威者還呼喊“黑警!黑警!”就在這幾天,逾500位警員及家人的資料被“網(wǎng)上公審”,警方駐守在伊利沙伯醫(yī)院及仁濟醫(yī)院警崗的警員,也遭受不禮貌對待,包括被醫(yī)護人員稱呼為“黑警”、“狗”。

  香港是法治社會,早已構建完善的法治體系,警察在“6.21”事件中是否“過度使用武力”?監(jiān)警會正在研究成立特別委員會,監(jiān)警會主席梁定邦主動提出調查“6.21”事件,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可查找警隊不足。一切按法定程序進行,這才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做法,也是香港這個以“文明、多元、自由、法治”而聞名世界的城市應有的素養(yǎng)。亂港激進分子的做法,只會給香港抹黑,令法治蒙羞。特別是一些人辱警、仇警的言行,如堵出口、封“天眼”,起底警員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發(fā)布到網(wǎng)上,已經(jīng)涉嫌違法,踩到了法治底線,是法治社會完全不能容忍的。

  要求“不檢控”屬“政治干預司法”

  亂港激進勢力要求特區(qū)政府不檢控及釋放“6.12”示威者。這一條要求很容易蠱惑年輕人,給人造成的印象是“特區(qū)政府限制市民的遊行示威自由”。暗藏亂港派的狡猾花招。對此,有兩個問題必須釐清。

  其一,“示威者”與“暴徒”不能混為一談。時至今日,律政司從來沒有說過要檢控普通示威者,將受到檢控的是極少數(shù)暴徒。有當天現(xiàn)場視頻顯示,這些暴徒手持地磚、鐵支、木塊,不斷衝擊警戒線,企圖製造更大動亂,他們與大多數(shù)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的普通示威者有本質區(qū)別。

  其二,任何人無權干涉律政司行使檢控權力。基本法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根據(jù)《檢控條例》,檢控人員必須“獨立行事”,不受任何人、任何政治勢力影響。亂港派的這一無理要求,就是要求政府做出違反和損害法治的決定,屬於“政治干預司法”,特區(qū)政府不可能接受。

  衝破底線必致香港動亂

  任何一個社會,都會設置防止社會動亂的法治底線,公民所有的“自由”,都必須在法治底線劃定的範圍內。一旦底線被衝破,少數(shù)人的利益會損害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眼前的利益會損害長遠利益,雞毛蒜皮的小利益會損害致命的根本利益,最受傷的是普羅大眾。可悲而又可嘆的是,圍繞修例之事,衝擊法治底線的事件接連發(fā)生,正在將香港一步步引向無序混亂的境地。主要表現(xiàn)有三:

  其一,謊言騎劫民意。自修例草案提出以來,亂港派不斷製造謠言。比如,“個個都是逃犯,人人可能被抓”,令一些市民感到恐慌。這既是惡意造謠,又是惡意攻擊內地司法,逾越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界限。而類似的謠言,充斥了“修例之爭”的整個過程,令無數(shù)市民充當“炮灰”。

  其二,外力干涉內政。四個月來,外國政客對香港修例發(fā)表意見已不下70次。修例純屬香港內部事務,是中國內政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有關部門也僅僅表態(tài)支持特區(qū)政府,并未插手具體細節(jié)。外國政客有何資格說三道四、橫加指責?特別是那位“過氣政客”彭定康,還自以為頭戴“總督”冠冕,可以肆意批評指責,實在荒唐可笑!而李柱銘等人邀請“八國聯(lián)軍”圍堵中國,“民陣”等組織欲藉G20峰會“給林鄭重重一擊”,更是將香港內部事務國際化、政治化、複雜化,其心可誅!

  其三,政治干預司法?;痉ㄒ呀?jīng)賦予修例充分的法理依據(jù)。如何推動修例?有一套法定程序。但亂港派的諸多行為嚴重干擾了司法程序?,F(xiàn)在的現(xiàn)象是:誰鬧得兇,法律就應聽誰的。“政治干預司法”正在成為常態(tài),使法治底線漸漸失去約束力。

  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即使借“民主、人權、自由”之名也不行!這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文明社會應該堅守的底線。香港市民應該冷靜地想一想:違法難道可以不受檢控?法治底線難道可以隨意衝破?

  (本文作者為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報道,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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