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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廷酒店:私有化或其他要約可能或不會進行

2024-04-03 20:47:58大公房產 作者:黃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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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產訊  4月3日,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廷酒店”)發(fā)布公告稱,于2024年4月2日交易時段后,公司及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接獲鷹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鷹君集團”)發(fā)出的書面通知,表示鷹君集團擬提出一份有關通過協議安排方式將本信托及公司私有化及撤銷其股份合訂單位(定義見本公司2023年年報)上市地位之詳細建議。

  據了解,朗廷酒店主要是為了擁有及投資于一個酒店投資組合,初步重點為位于亞洲的已落成酒店,該公司隸屬于朗廷酒店集團,后者為鷹君集團成員之一。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以朗廷酒店投資(信托)托管人—經理的身份管理信托,其母公司為LHIL ManagementLimited,該公司董事認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鷹君集團。

  于2024年4月3日,鷹君及其附屬公司持有約23.31億個股份合訂單位,占已發(fā)行股份合訂單位約70.23%。然而,鷹君或任何其他人士尚未就與上述信托及朗廷酒店有關之證券提出確實要約。因此,私有化或其他要約可能或不會進行。

  根據相關規(guī)則,于4月3日,朗廷酒店及上述信托已發(fā)行之相關證券為33.19億個股份合訂單位。在2024年3月4日的公告中,朗廷酒店表示,公司正考慮配發(fā)及發(fā)行額外股份合訂單位以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的管理人費用。

  根據2023年度業(yè)績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朗廷酒店應付予酒店管理人的管理人費用總額約為6390.1萬港元,其中已支付約2809.1萬港元。由于原1.5%股份合訂單位發(fā)行上限不足以支付未清償的管理人費用,公司及酒店管理人雙方同意延期支付。若提高發(fā)行上限,將需獲得獨立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及/或聯交所的批準。除上述變動外,酒店管理協議及商標許可協議的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此外,朗廷酒店股份合訂單位(涉及股票“朗廷-SS”,股票代碼為01270)已自2024年4月3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以待發(fā)出上述公布。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及朗廷酒店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4年4月5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合訂單位于聯交所買賣。
責任編輯: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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