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7月27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修訂《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6個月、近6個月連續(xù)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未發(fā)生斷繳。職工或配偶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加大了對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支持力度: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10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最高可貸12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具體看,《通知》明確,天津市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xù)3個月超過90%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社會發(fā)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下調至80萬元、40萬元;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xù)3個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社會發(fā)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上調至100萬元、50萬元。
此外,《通知》將按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方式調整為月還款額不超過職工月收入(職工與配偶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為職工及配偶月收入之和)的60%。
對此,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向大公房產表示,天津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很顯然是為了增強購房者的付款能力并減輕購房者的利息負擔的舉措,而且是針對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帶有擴大公積金貸亂支持范圍的意味,標志著對于樓市市場端的明確支持,是對前幾天中央提振經濟和調整房地產行業(yè)宏觀調控政策的具體落實和實施,無疑是利好于樓市回暖和房地產市場復蘇的。
通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3年上半年,天津共有9.7萬家單位的298.4萬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312.6億元。截至二季度末,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6622.1億元,住房公積金歸集余額1988.5億元。
上半年,天津共提取住房公積金288.4億元,共向3.1萬戶職工家庭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171.3億元,帶動個人和銀行出資286.7億元,支持職工購房298.4萬平方米。截至二季度末,全市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407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