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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xié)在其書局賣煽暴書洗腦兒童 涉違國安法

2021-04-08 04:24:30大公報 作者:郭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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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及選舉制度的完善,黑暴逐漸偃旗息鼓,社會恢復穩(wěn)定。惟《大公報》近日發(fā)現(xiàn),自稱全港“最大教師工會”的香港教育專業(yè)人員協(xié)會(教協(xié)),在其書局“有為圖書坊”,竟公然出售煽暴圖書,不少內容更美化暴徒、宣揚所謂的“抗爭”。有大律師指出,出版或出售有關的書籍均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教協(xié)大規(guī)模出售這類反中亂港的書籍,足以證明教協(xié)被用作非法用途,職工會有權取消其登記。

  近日《大公報》接獲讀者報料指出,位于旺角會址、教協(xié)轄下的“有為圖書坊”出售多本美化黑暴的書籍,并與童話故事類兒童書籍混放,讀者批評此舉毒害家長和兒童。《大公報》記者日前到場了解,發(fā)現(xiàn)上址書局佔地約百余呎,出售的書目種類繁多,亦專設區(qū)域擺放教學用書,惟在靠近收銀臺的當眼位置發(fā)現(xiàn)各類宣揚“抗爭”的書籍,有攝影集、敘事小說、人物自傳,甚至是政治諷刺漫畫。

  內容抹黑警方美化暴徒

  其中,《反送中攝影集:年輕的苦難》、《消失了的連儂墻》、《元朗黑夜》、《逆權教師》和《反抗的共同體》等赫然在列,更標有“店の推介”標志,單在收銀臺前的柜位已有數十本,部分書目更以折扣價格吸引顧客購買。同在“店の推介”區(qū)域,還擺放著育兒、社科、人文類等叢書,周圍亦有不少兒童百科讀物。

  店員稱,該書局只服務教協(xié)會員,持有教協(xié)會員證方可購物。而根據教協(xié)官網顯示,只有教師、準用教師或學校行政人員方具有入會資格。換言之,廣大教職員均有機會接觸到上述宣揚所謂“抗爭”、內容極盡抹黑警方及美化暴徒的疑似政治“文宣”書籍,受其荼毒。

  出版自由不能危及國安

  大律師龔靜儀表示,縱觀上述書目,全涉嫌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并抹黑特區(qū)政府和中央政府,意圖挑起普羅市民對警方的仇恨。她指出,多本著作的內容都有機會危及國家安全,而出版或出售有關書籍均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0/21條“分裂國家罪”,以及第22/23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即是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任何第22條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的罪行。

  龔靜儀續(xù)稱,《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雖然說明了盡管港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的權利,但同時規(guī)定意見和發(fā)表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的權利是有限制的,絕不能危及國家安全。而教協(xié)是根據《職工會條例》註冊的組織,大規(guī)模出售這類反中亂港的書籍,足以證明其被用作非法用途,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有權按照《職工會條例》第10條的程序取消其登記。

  龔靜儀提醒,作為出版界,理所當然地也像香港所有機構一樣,必須奉公守法,亦有責任主動了解香港國安法的條文和細節(jié)。她說,出版業(yè)界亦可聘用熟悉香港國安法的專業(yè)律師和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在出版前確認即將出版的刊物會否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

  《大公報》就出售涉嫌違反國安法書籍事件向教協(xié)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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